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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及考察程序
1.考试
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外的招聘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二者折合后之和为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40%+试讲成绩*60%,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标准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申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试书目报名结束后公布)。考试时间为90分钟。
②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人选。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网站(www.qqhrtc.com)查询。
(2)试讲
主要进行教师素质及能力测试。对应聘人员的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其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试讲时间为15分钟。
①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教材。在公布进入试讲人员名单的同时公布试讲教材名称。
试讲当天,按照相同的时间间隔应聘者随机抽取章节确定为试讲内容。参加试讲人员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试讲。
②试讲顺序:考生采取两次抽签的方式决定试讲顺序,依次进行试讲。
③试讲打分:设试讲考试组,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考试成绩并列优先聘用顺序依次为符合黑政发[2009]30号者、有工作经验者、试讲成绩高者。
2.考察
陶瓷设计与工艺岗位采取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分为业绩考察和试讲考察两部分。
(1)业绩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的高考考试成绩、在校学习期间操行表现、专业课学习成绩、参加实习实训情况、获得奖学金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毕业设计及专业受表彰情况等相关材料。
(2)试讲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
根据两项考察的综合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具有陶瓷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或相关的美术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优先。
考察通过者按招聘岗位数额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核即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在考核与体检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出的岗位按照合格线以上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0452-2289108。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负责解释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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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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