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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一季度重庆大渡口事业单位招聘65名公告(教师岗55)

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24-02-21 14:11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2024年2月2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27日9:00时至3月30日9:00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8)。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确定,并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需要递补的岗位,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需要递补的岗位,于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次日16:00前完成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进入面试的比例应达到3:1。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报考其他岗位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并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报考其他岗位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dk.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上报区人事工作联席会审定。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方能报考或调动到区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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